沈阳本科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申请期限
来源: 本地宝
2023-08-31 07:31:14

沈阳本科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申请期限:

1、在沈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、硕士、博士毕业生和2017年(含)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、博士毕业生(以上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在编人员)首次购房(2017年1月1日后购房),并承诺在沈就业创业五年以上的,申请时毕业年限、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五年的,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。


(相关资料图)

2、沈阳市域内高新技术企业新引进的实用人才(2018年1月1日后社保关系由外地转入我市或户籍由外地迁入我市,同时正在引进企业工作并缴纳社保的),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、硕士、博士毕业生和2017年(含)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、博士毕业生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等级以上,首次购房(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日期为2018年1月1日以后),承诺在引进企业工作五年以上,经企业推荐,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。

沈阳本科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申请咨询电话:

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024-12333

沈河区人社局 024-24855507

和平区人社局 024-31096628

皇姑区人社局 024-86264370

大东区人社局 024-88504833

铁西区人社局 024-25711356

浑南新区人社局 024-23844089

于洪区人社局 024-85831307

沈北新区人社局 024-82840221

苏家屯区人社局 024-89121280

辽中区人社局 024-87821329

新民市人社局 024-87851026

康平县人社局 024-87342822

法库县人社局 024-87125305

经济开发区人社局 024-64689589

>>>沈阳高校毕业生和高新技术企业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报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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